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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府自創農產品牌搶手 嘉義極光頻遭冒用
記者張誼/嘉義縣報導
嘉義極光─歐若拉(AURORA MELON)是嘉義縣政府尋覓多種設施栽植品種,具特殊口感的新品種哈密瓜,由縣長翁章梁親自命名,屬於縣府自創品牌,其文字及標章logo均已取得商標權,未經授權者不得使用。
針對近來鄰近縣市有瓜農以相同品種,但未獲商標授權瓜果,或用一般哈密瓜魚目混珠販售,侵害縣府及嘉義縣瓜農權益者,嘉義縣政府已請事務所協助保留證據,倘經勸導後仍未下架者,將採取法律行動,也提醒消費者,請認明瓜果上貼有註明流水號的嘉義極光標章貼紙才是正牌的「嘉義極光」哈密瓜,才有品質、安全、產地的保證。
縣府表示,要使用及張貼嘉義極光、極光哈密瓜、歐若拉、AURORA MELON之文字及標章LOGO者,需經輔導單位審查符合品牌標章使用規範,包含:以嘉義縣為產地、採單株單果、溫室種植的栽培方式、採收前經農藥殘留檢驗合格、單顆瓜重一公斤以上、甜度達十四度以上、果實橢圓無裂果及病害,果柄留人字蒂頭,網紋均勻,網紋寬度大於零點三公分者不得高於五條。
為增加市場辨識度,嘉義縣政府設計品牌標誌,在每顆符合品牌標準的哈密瓜上均貼有嘉義極光LOGO貼紙,每張貼紙均有流水號編號,標註生產者,消費者可以透過流水號向相關農會、協會或縣府查詢到生產者,以達到責任農業的目的,所以在購買前請認明嘉義極光LOGO貼紙才是真正嘉義縣政府掛保證的嘉義極光。
嘉義極光品牌是嘉義縣政府、農民以及農會、協會等輔導單位共同的努力和付出,目的是給消費者更好更安全的產品,為保護品牌嘉義縣政府並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出「嘉義極光」、「歐若拉」、「AURORA MELON」等商標註冊申請,無法由一般民眾以及廠商任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