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升溫 雙北轄區法院暫緩開庭

法務部15日呼籲,值此疫情非常時刻,全民都有責任堅守防疫陣線,每個人都要遵守防疫規定,若恣意違反防疫規定者,政府將強力執法。圖為司法新廈15日進行全面噴消。(中央社)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雙北進入第三級防疫警戒,司法院對此表示,轄區位於台北市、新北市的司法院及各級法院,以及基隆地方法院,原則上暫緩開庭。

司法院指出,院長許宗力主持防疫會議,決議強化相關防疫措施。即日起至二十八日止,轄區位於台北市、新北市的司法院及各級法院,除具時效性(如被告在押、宣示判決)、緊急性(如強制處分、證據保全)、必要性案件,仍應開庭,原則上暫緩開庭,也暫緩舉辦有院外人員參與的業務或活動,其他審判及行政工作(如閱卷、撰寫判決書)如常進行。

司法院指出,原則上暫緩開庭的法院包括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懲戒法院、台灣高等法院、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智慧財產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士林地方法院、新北地方法院、基隆地方法院。

此外,司法院另決議,加強進入機關人流管制,進入法院人員採實聯制,針對法院內空間進行全面消毒,若因案件所需而例外開庭,應盡量採用遠距訊問、延伸法庭、提示電子卷證等方式,並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或設置隔板;另外,法院內營業場所(如金融機構、郵局、便利商店、餐廳等)除提供維生、必要性服務及公務所需外,將暫停營業。

法務部表示,非有必要,暫緩傳喚案件當事人(包括律師)等開庭及到案執行。法務部指出,檢察、矯正、調查、執行、廉政等五大系統再提升防疫,檢察機關非有必要,暫緩傳喚案件當事人,拘捕或通緝到案的人犯或被告解送,訊問方式依實際狀況採取遠距視訊、就地訊問或至地檢署隔離訊問方式辦理。加強「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通報,與調查、警政、衛政、消費者保護等機關協力,查緝囤積防疫物資、哄抬價格、散播疫情假訊息及違反防疫規定等不法刑事案件,速查嚴辦。

即日起宜蘭、北北基及桃園地區矯正機關,一般監所之面對面接見,除公務或辯護人業務必要外,一律暫停。必要時全面停止辦理接見業務,改採電話及視訊等通訊設備接見方式辦理。

另調查局在確保國家安全前提下,就所屬調查機關在案件調查、人員詢問、測謊等業務,非有必要,減少接觸機會,改採視訊、隔離等適當防疫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