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錦晴∕台東報導
總統蔡英文就布農族獵人王光祿因違法持有土造獵槍及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經判處罪刑確定一案,頒布特赦令免除刑的執行;台東地檢署由專人於二十日下午將特赦證明送達由王光祿簽收。不必發監執行了,王光祿說「非常高興」。
台東地檢署指出,蔡總統頒布特赦令後,法務部二十日下午派員將特赦證明送達台東地檢署,該署隨即由專人於下午四時許,將特赦證明送達給王光祿簽收。並依赦免法第三條前段規定,免除受赦免人王光祿刑的執行,不予發監執行。
王光祿是在一0二年因使用非制式的獵槍上山獵捕保育類動物一隻長鬃山羊和山羌,要給母親吃,被判刑三年六月定讞,原本一0四年十二月十五日要發監執行,但王光祿決定不主動向地檢署報到,其辯護律師也提出非常上訴聲請。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正式向最高法院提出非常上訴。台東地檢署為求周延,也未定期發監執行。
一0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最高法院就王光祿案聲請釋憲,請求司法院大法官就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第1項及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第1條第1項,未就原住民特殊情形加以考量部分宣告違憲。
今五月七日,大法官宣示解釋,僅有部分違憲,王光祿案件最高法院續審。二十日獲蔡總統予以特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