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和平區八仙山事業區第一0二林班(馬崙山)森林火災持續延燒,二十三日馬崙山上有近七十名森林護管員,開闢防火線、揹負式水袋澆灌方式進行滅火,已開闢五百公尺防火線,因地面輕質燃料多及落葉腐質層堆積,地表火蔓延速度較快,估計延燒面積為四點八公頃。
空勤總隊出動直升機兩架次,投水十噸,以空中結合地面聯合滅火。
東勢林管處指出,森林火災地點,位於熱門谷關七雄登山路線的馬崙山自然步道附近山區,管理處救火人員抵達火場時,發現起火點為三月十七日曾接獲登山客通報煙點之位置,研判疑似是在山頂炊事,未將餘燼熄滅所造成,確切原因仍待火勢撲滅後交由警消單位蒐證確認。
林管處說,依據森林法規定,放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最高可處十年有期徒刑,失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最高可處兩年有期徒刑,且除負刑責外尚須負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