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核准5家共享運具營運

新北市交通局核許iRent、格上GoSmart、WeMo、GoShare及MOOVO等業者營運。(新北市交通局提供)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納管所有的共享運具,交通局四日宣布核許iRent、格上GoSmart、WeMo、GoShare及MOOVO等正式在新北轄營運,五家共享運具業者可提供一萬七二四六輛機車、一二六三輛汽車、二二七輛電動輔助自行車,供北北桃生活圈共享移動服務。

新北市交通局長鍾鳴時強調,因應疫情升溫,交通局要求共享運具業者務必加強車輛清潔消毒的密度與次數,針對消費者常易碰觸的把手、加速按鈕、坐墊等加強清消,每日做成紀錄回報之外,交通局亦加強派員稽查業者是否有落實車輛清消防疫措施,以降低疫情傳播風險。

交通局綜合規劃科科長吳政諺表示,新北市自一0八年推動共享運具試辦,於去年十二月公布「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目的是希望籍由共享運具滿足民眾日常通勤需求,並結合既有的公共運輸路網,以降低私人車輛持有及使用,維持道路順暢和交通新秩序。為避免業者大量投車衍生占用路邊停車位、影響市民停車權益,因此於今年三月公布實施「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辦法」,除明文規範車輛調度、維修保養和營運許可範圍等營運事宜,另為因應跨市租借還特性及有效管理共享車停車秩序,特要求業者須將北北桃三市營運車種、車牌號碼一併提出申請,以利控管跨市流動車輛數,更規定共享運具業者需提送產品責任險、駕駛人傷害險及第三人責任險等保險計畫書,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和安全。

吳政諺強調,交通局將不定期派員稽查業者有無依核定的營運許可內容、服務區域營運,若查察有任意大量投車或其他違反自治條例相關違規行為,最高可處罰十萬元違規罰鍰,嚴重者則撤銷營運許可,以維護交通秩序和市容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