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今年五月從中壢南下高雄三民區租屋的三十八歲張姓女子,曾被衛生單位列為高風險對象,雖二度快篩後均為陰性,已解除列管,但十日凌晨零時許,張女感覺自己有新冠肺炎的症狀,於是打一九二二疫情通報專線,稱懷疑自己染疫,警消到場,要將張女送往就近的高醫篩檢,但張女堅持要到她較熟的義大大昌醫院,就這樣爭執了三個半小時,一度還暴走怒斥警消方的「SOP是錯的」,讓警消飽受折騰。
三民二警分局表示,張女通報後,立即出動警消,也找到專責送新冠肺炎的救護車,要將張女就近女往高醫,但張女卻指定要到義大的大昌分院,但由於大昌分院並非專責醫院,警消人員一旁苦心解說,但張女不敢,一直爭執。
消防員只得請求轄區三民二警分局人員到場,現場只見四位救護員全身穿著防護衣在現場苦口婆心,但張女仍不聽勸,還抨擊警消「SOP都是錯的!」此話惹怒警員回嗆:「浪費社會資源!」
後來警方了解,原來張女曾積欠醫藥費,擔心高醫不收治,才執意不上車,後來消防人員改送專責醫院的義大醫院,就這樣折騰了三個半小時。
衛生局也表示,該女非列管居家隔離或自主健康管理個案,而且依防疫標準作業,會安排就近專責醫院,在於減少路程暴露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