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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生館媒介越女賣淫 負責人判刑3月

金華所警方於一一0年二月四日間,前往南區夏林路某養生館查緝,當場查獲兩對男女性交易。(資料照片)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廿九歲李姓男子於南區夏林路開設養生館,媒合越南小姐與男客性交易,並透過網路論壇貼文攬客。市警六分局循線掌握線報,一一0年二月間持搜索票上門查緝,當場查獲兩對從事性交易男女,李姓負責人及王姓員工也被依妨害風化法辦,案經台南地院審理,依妨害風化判處二人三月徒刑。

李姓男子於南區夏林路經營養生館,表面提供按摩服務實則私下經營性交易,提供場所讓越南女子做半套、全套服務,由於價錢低廉也吸引許多尋芳客。該養生館也不時透過網路論壇貼文,主打年輕越南小姐、一千三半套、兩千三全套等。警六分局金華所掌握線報,經多日跟監蒐證,於今年二月晚間突襲查緝。

警方於店內當場查獲兩對性交易男女,其中一名男客與按摩小姐仍強裝鎮定,表示真的來按純的,未料警方卻從房內垃圾桶抄出大量使用後的衛生紙、保險套等,兩人才坦承不諱。警方也當即將李姓負責人、王姓店員及男客小姐四人一併帶回,訊後分依社維法、妨害風化法辦。

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兩人無視善良風俗及社會觀念,媒介女子與他人為猥褻行為,共同犯圖利容留猥褻罪,審酌兩人落網坦承犯行,兼衡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等情狀,依法判處兩人有期徒刑三月,易科罰金九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