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一一0年第二期作「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各項耕作措施補(變更)申報作業,宜蘭、花蓮、臺東三縣自七月一日起,開始受理申報,尚未於今年初完成第二期作申報或需變更申報的農友,請把握時間向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農會申辦。另為防疫便民,農友也可以採郵遞、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洽辦,不用親自到場辦理。
時序入夏,各地區陸續進入第二期作生產、農耕等措施,農糧署東區分署提醒,第二期作符合申辦轉(契)作、生產環境維護、種稻(含稻作直接給付)及自行復耕種植登記(含農業環境基本給付)資格者,且有意參加計畫的農友,務必把握於補(變更)申報期間,完成申報作業,逾期將不受理。
本年宜蘭、花蓮、臺東三縣政府公告受理補(變更)申報作業期程:花蓮縣、宜蘭縣七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臺東縣七月一日至九月十五日。
基於防疫考量,本年第二期作補(變更)申報作業,開放得以郵寄、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替代方式辦理,請農友優先考量採取通訊方式辦理,有親辦需求者,也請務必遵守指揮中心防疫規定及公所、農會實施人流控管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