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室內群聚吃消夜 挨罰

六人室內群聚吃消夜,新興警開罰。(記者蔣謙正翻攝)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新興分局自強路派出所一日凌晨再次查獲六名民眾室內群聚聊天,雖都有戴上口罩,但仍違反禁止室內五人以上聚會規定。新興分局蒐證後依傳染病防治法函送市府衛生局開罰,每人將被處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新興分局自強路派出所一日凌晨二時,接獲民眾檢舉報案,稱有人在屋內群聚疑似違反防疫規定,警方接獲通報立即派遣警網前往,發現該址除屋主張男 (二十一歲)及室友劉男、白男三人外,另發現三名來訪友人,明顯已違反室內五人以上群聚規定。張男向警方表示只是朋友來找一同吃消夜,並不曉得事情這麼嚴重,雖均有配戴口罩,惟警方現場了解當時室內活動為非必要之社交聚會,且現場六人亦無法證明為同住情事,顯然為群聚,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之規定,警方蒐證後當場填寫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舉發單,六人至少付出三十六萬元代價。

新興分局分局長戴台捷呼籲民眾仍要保持高度警戒,配合政府防疫措施,新興分局將嚴格執行未配戴口罩者告發,以及高風險「群聚、密閉空間」場所,例如市場、公園、車站、酒吧等,違規者優先取締,針對懷抱僥倖心態違反規定者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