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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門廣場景觀自治條例 議會退回

為維護國門廣場周邊景觀,市府訂自治條例規範,被議會退回。(記者王慕慈攝)

記者王慕慈∕基隆報導

基隆市景觀自治條例送市議會審議後,召集專家學者及廣納民意,改為縮小版「基隆市國門廣場周邊地區城市景觀自治條例」,以維護市府改變國門廣場周邊景觀,劃定範圍為港邊仁愛、中山、中正區,條文規定違者限期未改善得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得按次罰,但鼓勵民眾配合也有獎賞,不過,疫情當頭送市議會審議遭退回。

基隆市景觀自治條例(草案)在兩年前送市議會審議,經議決不通過,要求辦理說明會後再審,去年七月分別辦過兩次說明會,多場次專家學者座談及研商、廣納地方民意及建築師公會意見等,就原法令進行修正後縮小城市景觀劃設範圍、納入民眾參與機制,因此,以迫切需要進行改善的國門廣場周邊地區修正為「基隆市國門廣場周邊地區城市景觀自治條例」,在這次十九屆第五次定期會送審。

城市景觀計畫經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公告實施後,違反計畫規定,市府會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得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得按次處罰,不過,配合實施景觀改善、維護及管理部分,市府也會給予補助。但是,案經市議會審議,前議長宋瑋莉認為,應該等疫情過後定期會再充份討論,她說,自治條例範圍含括仁愛、中正及中山市區,將來萬一景觀學者說不,民眾房子就得改,認定上會發生爭議,審查會主席莊榮欽決議先行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