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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營造業淨值及承攬總額申報展延至9/30

營造業者營造業淨值及承攬總額申報期限展延至今年九月三十日止,新北市府工務局建議申請人可以不臨櫃辦理,改採郵寄書面資料申報。 (新北市府工務局提供)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府工務局考量營造業者於疫情期間辦理營造業淨值及承攬總額申報恐有群聚感染疑慮,今年將申報期限彈性放寬,從原先七月卅一截止申報,展延至今年九月三十日止。

工務局指出,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營造業應於每年六月一日至七月卅一日期間,檢附承攬工程手冊及前一年或最近一年營利事業所得申報書或經會計師簽證資產負債表,向登記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淨值及承攬總額。

工務局表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內政部六月十八日函示,營造業淨值及承攬總額申報期限得展延至今年九月三十日止;建議申請人可採郵寄書面資料至「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施工科」,辦理營造業淨值及承攬總額申報作業。

工務局說,新北市轄內營造業者及早自行檢視公司財務狀況,若有淨值不足、為0或為負者,應妥為控管承攬總額或儘速辦理增資,以避免承攬工程或申報淨值時有違反營造業法規定於一定期間承攬總額,不得超過淨值二十倍之規定,並於規定期間申報淨值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