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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鎂合金大火爆炸 火煙四射
記者鐘敏綺∕高雄報導
高雄市小港區高坪七路冠敏公司,在倉庫前空地,違規堆置鎂合金,七日上午十時四十三分驚傳火警,現場爆炸聲頻傳、火煙四射,消防局動員人車馳赴搶救,才發現燃燒物屬禁水金屬的鎂合金,僅能在火場架設水線防護周邊廠房,同時調動挖土機及丟射消防砂滅火。
這起鎂合金引起的重大火警,直到七日下午二時十五分始由消防人車控制火勢,四時二十二分火勢完全撲滅,所幸無人傷亡,確切起火原因,消防局火調人員釐清中。
據調查,發生鎂合金火警的冠敏公司,是一家倉儲兼資源回收場,起火原因疑因有人操作電焊修理倉庫時,不慎引燃堆置在倉庫空地的鎂合金,突然一聲爆炸後起火燃燒,並持續傳出爆炸聲響,隨之火煙瀰漫,且傳出異臭味,嚇壞了附近的住戶及途經的人車,紛紛走避。
消防人車馳赴火場,才發現燃燒物是大量的禁水性金屬鎂燃燒,無法用水滅火,消防局立即調請消防砂及乾粉支援搶救,並針對周邊廠房加強射水防護,避免火勢擴大延燒;後續並由市府工務局支援三十五噸砂石車四台、二十噸砂石車兩台及山貓兩台,搭配消防水線持續滅火;但火勢仍相當猛烈,一度從倉庫起火點延燒至馬路對面的冠敏公司的住家。
儘管鎂粉燃燒形成的氧化鎂並無毒性,但仍有異臭味飄散,為避免市民恐慌,高雄市政府也於第一時間,透過區里長通報系統,請附近民眾先將門戶窗戶關閉。
為避免火勢復燃,火場指揮官協調液態氮廠商,直接在現場噴射液態氮,藉以降低溫度及防範鎂粉火災場址的復燃。
事發後,市府環保局認為冠敏公司污染影響多個行政區,以加重污染程度、污染行為涉及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及屬第三級空氣污染防制區等因素,依違反空污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加重裁處罰鍰新臺幣一百八十萬元。
另外,高雄市消防局認為,冠敏公司於室外露天場所違規存放堆疊鎂土約兩百八十坪,且發生嚴重火災,依照消防法開罰管理權人十萬元罰鍰,並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