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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騎車外出購物 忘戴口罩開單告發
記者鄭伯勝/屏東報導
全國新冠肺炎疫情三級警戒至今將近二個月,民眾外出全程配戴口罩已十分普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甚至在五月二十六日宣布民眾外出未戴口罩,警方免經勸導得逕予舉發;但前天內埔警分局龍泉派出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時,仍發現一位林姓老翁騎乘機車未戴口罩,林翁辯稱家住附近,只是外出買個東西而忘記戴上口罩,但仍被警方開單告發移送縣衛生局裁罰。
內埔警分局龍泉派出所警員吳家宏於前天執行巡邏勤務,途經內埔鄉龍泉村昭勝路時,發現一位林姓老翁騎乘機車未戴口罩,因此予以攔查,林姓老翁表示家住附近,僅是騎一段路去買東西,才會忘記戴口罩,但警方仍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予以開單舉發。
當時林姓老翁自知自己行為不對,趕緊從機車置物箱取出口罩配戴,但林翁因一時緊張,口罩遲遲無法戴好,員警仍請他將安全帽取下,將口罩有顏色的布面朝外、拉撐口罩上下,以保有空間方便呼吸及加大防護面積,最後壓緊鼻樑壓條,一步步教導林翁正確配戴口罩方法,為林翁臨時上了配載口罩課。
警方表示,目前仍是國內疫情三級警戒期間,外出如未戴口罩,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可處三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因此呼籲民眾應養成習慣,外出即依規定戴好口罩,避免遭檢舉取締,傷了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