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禁拍裸照討賭債 逮14惡煞

南市警二分局十三日晚間收網將涉犯擄人勒贖的十四人全數拘提到案,訊後分別移送台南地檢署與少年法庭。 (讀者提供)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廿四歲的林姓男子今年五月中旬受友人邀請至台南,突遭多名惡煞強押上車,後至南區、善化區等處遭囚禁與拍攝裸照,犯嫌在收到六十五萬元贖金後才將林男釋放。南市警方立即組成專案小組並與新北警方聯手展開偵辦,經月餘追查,分別於台南及新北,將涉案十四人追查到案。

林姓男子前與廿二歲的陳姓男子有賭債糾紛,雙方斡旋後約定以廿萬元解決,然而陳遲遲收不到債款,為討回債務今年計畫押人討債,布下眼線尋人。今年五月十七日,輾轉獲悉林男至高雄旅遊,遂透過一名酒店妹將林約至台南見面,開心赴約的林男一到碰面地點,就遭數名男子噴灑辣椒水,後被持刀挾持強押上車。

後林男被押往南區、善化區囚禁與拍攝裸照,通知林男家屬交付贖金,林男家屬分三次計交納六十五萬元,林男才順利於當晚在善化火車站遭釋放。由於陳等除雙方協議債務金額外「加碼」討要贖金,層級也上升至擄人勒贖,台南警方立即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

台南警二分局、善化分局、刑大會同新北市警局中和分局人員,案發當日迅速鎖定作案的四輛轎車及相關涉案的十四人,幸林男事後順利獲救並無大礙。礙於疫情因素檢方指示暫時按兵不動,待疫情趨緩一舉抓人。警方也在六月廿二日及七月十三日,先後展開兩波查緝行動。

六月廿二日先查緝八人到案,七月十三日晚間再將餘下六人拘提到案,並查扣作案車輛、行動電話、棍棒及刀械等證物,全案依擄人勒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妨害自由、妨害秘密及傷害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未成年嫌疑人也被移送台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