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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首批退稅 30日入帳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一0九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一批退稅日期為七月三十日,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轄內符合第一批退稅案件計四十二萬餘件,退稅總金額為五十七億餘元。
該局說明,符合第一批退稅案件有二種,第一種是早鳥報稅者,在五月十日前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以二維條碼、人工申報及稅額試算書面回復確認案件;第二種是使用線上報稅途徑並於六月三十日前如期申報者,包括採網路申報及線上登錄、電話確認回復稅額試算內容的案件。
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時採直撥轉帳退稅者,退稅款將於七月三十日直接撥入指定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快速、安全又方便;至於採取現金退稅者,國稅局將會寄發退稅憑單,納稅義務人可於九月三十日前持退稅憑單向指定金融機構提兌。
南區國稅局強調,不會以電話或簡訊通知民眾到提款機依操作步驟提領退稅款,民眾如有接到自稱是國稅局人員以上述手法詐騙時,請立即向國稅局查證,或電洽「反詐騙諮詢專線一六五」,以免受騙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