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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仍禁熟食 戶外飲食可脫口罩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廿三日下午在疫情記者會中宣布,廿七日至八月九日調降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其中超商、賣場內用區得依指引開放內用。圖為桃園一家超商在三期警戒期間將內用區桌椅集中擺放。(中央社)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指揮中心二十三日公布疫情二級警戒期間有關餐飲規定,採開放內用制度,但按照衛福部食藥署訂定餐飲指引辦理,超商熟食仍不開放販售,除飲食外,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室內餐飲窗邊一定要開窗戶,而且餐桌要設置有隔板、並且保持社交距離就可以。

依餐飲指引,餐飲用餐場所係營業場所,不受室內五人限制,但是必須遵守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規定,室內空間應維持不同桌顧客間保持一點五公尺以上間距、獨立包廂、屏風間隔或使用隔板;如若營業面積很小,無法維持用餐距離時,可使用隔板區隔座位;而室外空間至少顧客之間維持一公尺間距。

該指引並無強制規範隔板之高度或寬度,餐飲業者使用隔板區隔座位時,應依供餐桌子長寬及椅子之高度,設置足以阻隔鄰座用餐顧客飛沫及防止交叉汙染之隔板。

如是家人或家庭型態,於餐飲場所舉行之家庭型態聚餐時,仍應遵循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同桌採梅花式座位或隔板。

至於於婚宴相關規定,陳時中指出,婚宴遵守每一隔間室內五十人、室外一百人上限,並遵守餐飲指引,但不得逐桌敬酒。

對於餐飲從業人員,該指引不強制人員分流上班,業者依實際員工數及防疫需求,自行評估規劃,但是外場人員一定要佩戴口罩,以桌菜服務之餐飲業,請優先提供個人套餐,使用桌菜宜由服務人員分菜後再上菜。

另外,提供酒精飲料之餐飲場所可營業至晚間十點三十分後,停止提供酒精飲料,可再繼續營業。

食藥署表示,餐飲業防疫指引是提供餐飲業者參考之防疫措施, 可依餐飲場所個別狀況實施,以降低疫情發生機率,如果地方政府已另訂餐飲業防疫相關規定,餐飲業者應優先遵循營業所在地縣(市)政府之防疫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