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5歲童致癱 無良保母夫妻重判

無照保母證照的曾姓女子與許姓丈夫聯手虐童,一個月就將五歲女童折磨成重度身心障礙患者,宜蘭地方法院依重傷害罪分別重判有期徒刑九年、八年。(記者林坤瑋攝)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無保母證照的曾姓女子,每個月向家長收取二萬多元的保母費,卻夥同許姓丈夫聯手虐童,短短一個月就將五歲蘇姓女童折磨成重度身心障礙患者,宜蘭地方法院以夫妻手段殘忍等情事,將無良保母曾女及其許姓丈夫,依重傷害罪分別重判有期徒刑九年、八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許姓男子與曾姓女子今年二月一日起,受僱廿四小時全時段照顧五歲蘇姓女童,但多次猛力拉扯女童頭髮,以腳猛踢女童身體和徒手重擊女童頭部,還抓住女童雙腳後倒立搖晃,長時間讓女童挨餓,折磨到不成人形,曾姓女子也曾喝令女童趴地上舔尿。

許男與曾女子今年三月五日再施虐女童,女童不支倒地口吐白沫後,這對夫妻才趕緊抱小孩送醫,但女童頭部重創,醫院緊急手術雖救回,卻成重度身心障礙,檢方之後起訴這對夫妻。

許男對犯行坦承不諱,但曾女只承認部分犯行,矢口否認讓女童長期挨餓,也否認造成女童重傷害,還把相關犯行全推給丈夫。

合議庭指出,曾女、許男夫妻也育有五歲女兒,本應有教養同年齡孩童能力,卻僅因女童難以管教而對女童凌虐且手段殘忍,導致女童受有重大難治的重傷害,應嚴加非難。

而且事後曾女還以通訊軟體指示許男串供,毫無悔意,依妨害幼童發育致重傷害罪判刑九年;許男則因有悔意判刑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