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與曾嫌有債務糾紛的程姓被害人,七日遭曾嫌夥同另名嫌犯,將其強押至安南區毆打,並要求解決債務問題,程姓被害人佯稱返回安平住處拿手機聯絡還債之際,向警四分局報案,全案依法送辦。
程姓被害人因在高雄投資釣蝦場,和曾嫌出現財務糾紛,沒想到七日遭曾嫌(七十四年次),夥同劉嫌(八十七年次)、陳嫌(八十七年次)駕駛自小客車前往高雄程姓被害人親戚家,將被害人載上車毆打,再載往安南區毆打談判,造成身體多處受傷,因債務問題無法解決致使加害人持續脅迫。
程姓被害人因不堪毆打,遂佯稱要回安平區建平十七街某大樓住處拿手機聯絡還債方式,在曾嫌等人控制下上樓,被害人趁入屋之際反鎖屋門,立即報警求救。
警四分局獲報後到場時發現,樓梯入口處僅有曾嫌一人守在出入口,又上樓敲被害人房門,程姓被害人表示警方先將曾嫌控制住才敢開門等情,顯見被害人仍處於曾嫌實力威脅控制之下,現場將程姓被害人載返育平所製作傷害及強制罪筆錄,曾嫌則帶返華平所依強制罪嫌移送偵辦。
另於現場通知劉嫌及陳嫌,於七日晚陸續到案明說明,依聚眾鬥毆及強制罪函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