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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社區關據運動場館 10日起開放

林姿妙縣長宣佈自十日起有條件開放室內外運動場館、游泳池及學校校園場域設施及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巷弄長照站也陸續開放。(記者林坤瑋翻攝)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表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十日至廿三日維持疫情警戒第二級,自十日起有條件開放室內外運動場館、游泳池及學校校園場域設施;同時,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及巷弄長照站也自十日起陸續開放。

縣府表示,這次開放運動場域包含戶外網球場、戶外籃球場、戶外溜冰場、戶外遊具(含體健設施)、游泳池、體育館等。開放時必須配合相關防疫措施,如容留人數以最適乘載量百分之五十為限、入場採實聯制並全程配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避免面對面交談與肢體接觸;同時,管理單位應不定時派員巡查,若發現未遵守防疫規定者,應加以勸導並聯繫轄區警察單位逕行裁處。

此外,縣府教育處提醒業者應依「教育部體育署游泳池因應防疫管理指引」落實防疫規範,縣府將不定期加強稽查,如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將依法裁處,維護民眾運動安全。而校園場地設施則開放操場跑道、體育館、風雨操場、社區共讀站等場域,開放時間由各校逕行訂定,遵循上開各室內外運動場館的防疫規定辦理。

林姿妙也宣布,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及巷弄長照站自十日起陸續開放,並訂定防疫管理指引,各關懷據點只要遵守指引並做好相關防疫工作,完成「防疫管理查檢表」,並報縣府核備後,即可恢復服務。

社會處表示,全縣有一百廿八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及巷弄長照站,服務三千零一十位長者,提供關懷訪視、電話問安、餐飲服務及健康促進等服務,現因疫情趨緩,社區長者都相當期待可以回到社區活動。

工旅處表示,縣管水(海)域遊憩活動十日至十六日在落實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有條件開放水域遊憩活動。縣轄景區(點)至十六日仍繼續降載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