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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倒廢棄物狠撈5.7億 起訴53人

環保署十日表示,檢警環合作破獲台南違法掩埋事業廢棄物案,此集團主要載運事業機構所產出的廢棄物,棄置或掩埋於龍崎、官田及柳營區等七處公有及私人土地,數量達數萬噸。(環保署提供/中央社)

龍崎等7處公私有地遭嚴重汙染 不法集團更餵毒員工提神 11人在押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查獲以王清原為首的亂倒廢棄物不法集團,成員長期收集並棄置或掩埋於台南市龍崎區等七處公有及私人土地,嚴重汙染環境,不法牟利高達五億七千萬元。檢方十日偵結,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將王等五十三人提起公訴,目前有十一人在押。

二0二0年五月間,台南市社區大學透過台南地區犯罪防制結盟檢舉窗口,指稱位於龍崎區原定作為廢棄物掩埋場的場區內,遭非法堆置大量廢棄物。南檢分案由檢察官劉修言偵辦,指揮警調及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積極蒐證偵辦。

檢方查獲王清原自二0一七年起,夥同不法集團成員長期以濫倒廢棄物為業,他們自全國各地載運廢塑膠混合物、廢口罩、瓦片、營建混合物、膠泥、汙泥、鋁集塵灰等事業廢棄物,其中更有部分廢棄物係來自知名大廠,如口罩製造商衛普公司、知名化學廠晉通公司等等。

不法集團將這些廢棄物棄置或掩埋於龍崎、官田及柳營區等七處公有及私人土地。檢察官並發現長期支持歐欣公司設置掩埋場的林隆盛,因該公司廢棄物掩埋場無法順利營運,而自行向不法清除處理業者引進廢棄物棄置於該公司場址。

檢警偵辦一年三個月,總計蒐證到近二百車次違法清除行為,經執行六十九次搜索,扣押十一部挖土機、大貨車與行為人使用車輛及不法所得七百萬元,其中挖土機與大貨車在偵查中變價拍賣出去。檢方到場開挖勘驗採樣廢棄物及土壤檢驗,總銅及總鉛含量超標,汙染土壤。

另外,王男為讓手下員工得以在半夜從事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工作,還免費提供毒品供員工使用。全案估算不法獲利新台幣五億七千萬元,一年多來,南檢聲押王男等十四人獲准,目前仍有十一人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