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餐具回收新制10月上路 最高可罰30萬

自助餐及便當店紙餐具回收新制十月一日起實施,違反規定店家最高可罰三十萬元。(記者毛莉攝)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行政院環保署紙餐具回收新制十月一日起實施,違反規定的業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六萬至三十萬元罰鍰;屏東縣符合列管條件的業者中,有一百一十三家已設置符合規定的紙餐具回收設施,另有四十七家持觀望態度。

自助餐便當店照過來!環保署今年公告「應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的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等事項」,自助餐及便當店如有提供消費者內用,並以紙餐具盛裝餐點者,必須於店內設置具有堆疊功能的紙餐

具回收設施,並於回收設施明顯處標示正方形「回收標誌」及「紙餐具回收處」字樣,若業者沒有依規定設置,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開罰。

屏東縣環保局自一0九年三月開始清查全縣自助餐及便當店業者,符合環保署列管條件的一百六十家業者中,經過積極的輔導,目前已有一百一十三家便當店及自助餐店家設置符合規定之紙餐具回收設施

,成為「紙餐具循環友善店家」。另有四十七家則因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因素而抱持觀望態度,至今尚未設置符合規定之紙餐具回收設施。

縣環保局九月份將推出紙餐具友善店家臉書打卡抽獎的暖身活動,並於新規定上路後,將會優先對尚未設置之業者進行稽查,籲請尚未設置回收設施之業者務必儘速配合設置,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