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機構探視有條件放寬 雙北除外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本土疫情趨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2日宣布,有條件放寬長照機構訪客,但雙北地區仍維持暫停訪客。

(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表示,自8月10日至8月23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考量疫情維持穩定及住宿式長照機構住民探視之需求,依機構人員疫苗接種情形及各縣市之社區感染風險,調整放寬住宿式長照機構訪客管制措施。

自即日起,除了台北市、新北市等中高風險以上縣市仍維持暫停訪客;其他縣市可有條件開放探視,惟訪客須出具訪視前3天內採檢之自費篩檢陰性證明,且探視應遵循落實預約制、實聯制、詢問TOCC及限制有感染症狀者進入、每位住民每次訪客人數不可超過3人、不同住民訪客間維持社交距離、進入住房探視,每住房每時段原則上僅開放1位住民接受訪客探視、全程佩戴口罩等。

指揮中心表示,若訪客為「確診者取得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且距發病日未滿3個月者」或「完成2劑COVID-19疫苗接種達14天(含)以上者」,可免除前述篩檢之要求。相關規定也將視疫情發展滾動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