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針對台中市政府重罰台中電廠排放的廢水汙染,台電昨日宣布,在確保供電無虞前提,台中電廠將透過廠內循環,力求全廠放流水滴水不漏,直到十二月新廢水場完成,放流水檢測達標後才會開始排放。
目前台中電廠第一到四號機、第五到八號機、第九及第十號機,各有一個放流水排放口,因新廢水場除「硼」改善於十二月才能完成與測試運轉,因此放流水的硼檢測值超標。
台電表示,中火放流水不外排,雖會造成環保設備磨損的風險,與涉及機組的調度,但至少可以為中火爭取到今年十二月前不排放放流水的時間,有了這段緩衝期,十二月完成的新廢水場便可接續而上,承擔起全廠機組放流水的處理,屆時經過新廢水場處理的放流水,即可達標。
此外,台電已於二十八日下午針對新廢水處理場的水汙染防治措施變更提出申請,請市府協助盡早核發,以利新廢水處理場能如期運轉,讓台中電廠放流水問題能獲得根本解決。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長盧秀燕二十九日於市政會議重申,台電身為國營事業,應以身作則,市府在一年中查到中火七次製造汙水,惡性重大。市府不會為罰而罰,更不會官官相護,期待中央政府及台電「展現態度」,聽到市府訴求與聲音。
盧秀燕說,中火製造汙水,從硝酸鹽氮到硼,不但汙染海域,也汙染海洋食物鏈,更影響民眾健康,「一個百分之百的國營事業,帶頭排放各種有毒汙水,實在非常不應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