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陳明文告妨害名譽 林國慶請法官直接判

被陳明文告妨害名譽,林國慶請法官直接判。 (記者湯朝村攝)
 記者湯朝村/嘉義市報導
 前立委林國慶開網路直播辱罵立委陳明文,檢方依妨害名譽罪起訴,嘉義地院三十日上午開庭,林國慶說,這是政治特殊事件,國家機器都動起來,被少數人掌控,他一個小人物無法對抗,請法官直接審判,「該關就關」。法官表示,仍要依司法程序開庭。
 檢方起訴指出,林國慶於二0一八年一月至三月間,針對陳明文涉及嘉義縣民雄鄉民雄汙水下水道弊案,在電視政論節目、臉書直播、選舉造勢活動等場合,指稱陳明文「臭卒仔」、「貪汙、歪哥也沒事」等語。嘉義地院三十日開準備程序庭。
 林國慶於庭審中說,陳明文曾因貪汙案被收押,後來被以洩密罪判刑,一般老百姓會認為就是貪汙,他在節目上說「若陳明文不告我,就是臭卒仔」,後來陳明文告他,已證明陳明文不是臭卒仔,因此他所說的話應不構成誹謗。
 法官屢次詢問林國慶是否同意檢方起訴提出的證據,當作法院參考依據?但林國慶說「都起訴我了,怎能說同不同意?」、「我只是小老百姓,無法對抗」等語,法官說,只是要問同不同意,不必一直把自己說成弱勢。
 林國慶庭後受訪說,剛才法官好像心中有立場,叫我不要把自己當作弱勢,我本來就是弱勢,告發人是中華民國立委,我只是一個小老百姓,對照兩方,我當然是弱勢,法官怎麼能講這種話來刺激我?
 對於林國慶當庭希望法官直接判決說法,審理法官認為,後續還有審理程序須進行,不是被告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