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上耕/基隆報導
移民署基隆服務站提醒新住民,由於中秋佳節將近,不要網購寄送攜帶肉類產品進入台灣,最高可處罰三百萬元,還要負司法責任。
基隆服務站表示,近日國內首度查獲帶有非洲豬瘟病毒的走私肉品,行政院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提醒國人,由國外返國切勿攜帶動植物產品,同時呼籲輸入肉品務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申請檢疫,如違反規定者,不僅檢疫物要沒入銷毀,另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將被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請大家不要以身試法。
基隆市服務站為提醒新住民,不要違反法律規定,針對到站洽公的民眾加強宣導,藉由新住民家庭教育暨法令宣導課程,以及行動服務列車關懷訪視的機會政令宣導;另外,透過新住民Line群組、臉書社群、基隆市服務站官網、電視跑馬燈等各種方式,把非洲豬瘟檢疫規定注意事項廣為宣達,讓新住民都能重視這項措施。
主任毛兆莉表示,民眾在中文網站購買肉類產品,有可能從境外出貨,購買前請再三確認出貨地點;禽畜肉類內臟及加工製品、寵物食品含有肉類成分以及其他有風險的動物產品,如鮮奶、雞蛋、血液、未加工的骨骼、角、毛皮及羽毛等,都在違規輸入動植物檢疫物的範圍裡,如民眾的親友從海外寄送食品,或是來台探親攜帶伴手禮,請務必注意是否有以上物品。
經查獲違規攜帶,或以郵包或快遞方式違規輸入動植物檢疫物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相關裁罰基準規定,第一次違規者處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罰鍰,第二次違規者即處以新臺幣一百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