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營查獲可疑豬肉製品 送驗查來源

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台南市專勤隊追查非洲豬瘟可疑肉品,在新營區某東南亞商店內查獲來源不明可疑豬肉製品,總重零點六公斤。(移民署台南專勤隊提供)

記者盧萍珊∕善化報導

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台南市專勤隊追查非洲豬瘟可疑肉品,八月二十五日在新營區某東南亞商店內查獲來源不明可疑豬肉製品,總重零點六公斤。商家謊稱是素肉,經精通越南文的移民署人員識破,可疑肉品交由台南檢疫站人員送驗,並追查相關供貨來源及流向。

包括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台南市專勤隊、市府衛生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及農委會防檢局高雄分局台南檢疫站等單位,執行聯合稽查,在新營區某東南亞商店內查獲該來源不明肉製品,且無中文標示。

據了解,商家一開始謊稱該豬肉製品為素食,因思念獨特家鄉風味,才請家人跨海郵寄來台,不過精通越南文的專勤隊隊員仔細檢視包裝上越南文標記的成分,識破內含百分之五十以上豬肉,立即將可疑肉品交由台南檢疫站人員送驗,也持續追查相關供貨來源及流向。

南市專勤隊隊長李建雄呼籲,請新住民及在台移工勿購買來源不明或標示不清的豬肉製品,也不要在網路上以快遞或郵寄購買境外來路不明的含肉製品或月餅等;相關食品業者,更應注意採購來源須符合規定,並保留相關合格檢驗證書及來源證明文件,提供查核,如違反規定,將依法沒入銷毀。若輸入未經檢疫合格的豬肉製品,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最高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