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里長服務案件無奇不有,連抓猴也包括在內。南區大忠里長許智雄,經由里民通報,在里內抓到一隻猴子,模樣可愛,不少里民希望認養,不過許智雄表示,依規定不能飼養,因此已通報市府農業局森林及自然保育科帶回準備野放。
許智雄表示,日前里民通報,指活動中心旁民宅旁有猴子,原本他以為是家庭案件要「抓猴」,沒想到到現場一看,竟然是一隻活生生的猴子跳來跳去,許智雄當場拿東西吸引猴子注意,順利將其帶回服務處。
不少里民獲知里長服務處抓到一隻猴子後,也感到好奇,紛紛跑到里長服務處察看,由於該隻猴子不怕生,有的里民更和猴子玩耍,甚至還有里民希望能飼養該隻猴子。
許智雄表示,這是他當里長以來,第一次幫忙抓猴子。但依規定不能飼養,因此通報農業局,森保科人員於三日下午將猴子帶回。
森保科人員表示,該隻猴子應為台灣彌猴,為母猴,約七個月大,從其行為判斷,相當有活力,身體健康;雖然台灣獼猴從保育類野生動物,調整為一般類野生動物,但仍受《野生動物保育法》保護,不能任意捕捉、飼養、屠宰,違者仍會受到處罰;由於該隻台灣彌猴身體健康,因此會帶往山區,進行野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