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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辦事員摸魚看影片被檢舉 嗆同事相堵ㄟ丟
記者鐘敏綺/高雄報導
高雄市消防局三大隊承辦義消業務的吳姓辦事員,被同事檢舉上班使用電腦追劇、看影片,大隊長獲悉調查後給予三次劣蹟懲處,吳員事後嗆同辦公室人員「相堵ㄟ丟」,並放話:「查到一定要給他好看!」,令同事備覺威脅。
某新聞網報導接獲爆料投訴,指高雄市消防局第三大隊五十一歲吳姓辦事員上班真輕鬆,每天簡單處理一些公文後,就開始上網看影片,包括美食介紹節目、新聞、政論節目,甚至追劇,有時還大辣辣躺在椅子上休憩,不然就是泡茶,每天花在這些事情上至少2至3個小時,讓其他忙於公事的同事實在看不下去,大罵「公務員真的有那麼好混?」而投訴。
高雄市消防局局第三大隊大隊長黃楓森八月間獲悉後,曾主動約談吳姓辦事員,吳員坦承確實於公務時間從事非公務行為,除嚴正勸誡應約束自身行為之外,並給予3次劣績處分以資警惕。
詎料,吳員被約詢返回辦公室,對同一辦公室人員嗆聲,經大隊長再度詢問,吳員表示因受約詢訓斥後,對於被檢舉一時氣憤,說出不好聽的氣話,事後已向大隊幹部表示係自身情緒控管失當,會深刻檢討。
高雄市消防局強調會要求各級幹部加強內部管理,落實上班勤務,不可使用電腦從事非公務事務,以維護辦公紀律,亦勿因個人言行失檢,而影響機關形象。
據指出,吳姓辦事員在2010年12月25日高雄縣市還沒合併前,原本是高雄縣警察局警員,後來轉任消防局辦事員,約有二十年的時間;他在隊部主要負責承辦義消定期訓練、義消中分隊訓練梯次、體技能常訓等業務,每月薪水約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