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陳吉仲十五日宣布,十月起一百九十九頭(含)以下豬場禁用廚餘,違規將開罰。估計二百七十三場將輔導改用飼料或退場,而退場補助及獎勵金則為史上最優。
因應九月過後廚餘養豬全面禁止或有條件持續,應變中心十四日召開「養豬場使用廚餘之限制與蒸煮策略研商專家會議」,達十月起禁止一百九十九頭(含)以下禁用廚餘共識。
應變中心說明,全國共有六千三百七十四場養豬場,一百九十九(含)以下有二千一百零一場。而全國有六百七十六場取得環保署廚餘高溫蒸煮(可殺死病毒)檢核許可,為合法廚餘養豬業者,其中四百零三場飼養二百頭(含)以上,此種牧場登記設有三段式汙水處理;一百九十九頭(含)以下則僅有簡易汙水處理,計二百七十三場。
為落實防疫新制,陳吉仲強調,二百七十三場若轉型用飼料,每頭補助二千五百元;退場的話,條件是史上最優,除了給予畜舍、廢水處理設施及畜舍拆除廢棄物清除等補助,還提供獎勵金,例如畜舍面積在一百平方公尺以下給四十萬元,為過去二十萬元的二倍;初估二百七十三場都退場將編列十二至十三億元,半數編列六億元,預算來自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將呈報行政院許可。
反之,陳吉仲說,違規將根據飼料管理法、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開罰,首罰八萬元,再犯四十萬元,最高四百萬元;為了執法有據,月底前將公告相關配套辦法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