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左鈞/高雄報導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通令全國各分署,以防疫案件為最優先執行對象,並自今年八月起進行第四波「強力執行滯欠防疫案件罰鍰專案」;高雄分署於十六日與全國十三分署同步執行,啟動「防疫案件執行專案小組」迅雷行動。
高雄分署防疫案件執行專案小組十七人協同移送機關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人員於昨日兵分五路至洪姓等二十二位義務人住居所現場執行,其中林及江姓二人為夫妻,今年五至六月為COVID-19確診個案,二人規避疫調,嚴重妨礙防疫工作,各依法開罰三十萬元並限期繳納,夫妻二人逾期未繳,於同年月移送執行。
高雄分署受理後,扣押二人存款共八萬七千餘元,並查得江女名下一部汽車,防疫專案執行小組於昨日發現該車停放路邊,當場予以查封並拖回高雄分署查封車輛保管處所,如義務人於一個月內未繳納案款,將擇期拍賣。
又,徐姓市民於去年六月從日本搭機返台,未依規定留在家中居家檢疫隔離,逕自外出購物,衛生局查獲裁罰十萬元,而徐某住防疫旅館食宿費用二萬餘元亦積欠未繳,移送機關將徐某所滯欠二筆防疫案件移送高雄分署執行。高雄分署調查發現義務人名下有房屋一棟,防疫專案執行小組於昨日前往執行,完成不動產查封程序。
莊姓義務人係在今年元月自土耳其回國,居家檢疫期間連續四天擅自外出,且刻意將手機留在家中企圖規避電子圍籬,總計約七十四小時,被衛生局重罰一百萬元並於四月間高雄分署執行;高雄分署調查發現莊男於移送執行前一個多月早已出境,名下無財產可供執行,乃發函通知莊男到場說明財產狀況並提供清償計畫,惟莊男逾期未到,高雄分署於同年五月二十七日限制莊男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