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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雷艦案 慶富判賠軍方7320萬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慶富造船公司年前承包打造海軍獵雷艦,卻爆發詐貸數十億元的弊端。國防部前年底與慶富解除採購契約,沒入履約保證金後,另向慶富求償七千七百多萬元的償懲罰性違約金。台北地院昨日判決慶富應賠償國防部約七千三百二十萬元。
慶富造船得標獵雷艦案後以不實文件向銀行詐貸六十三億多元,高雄地檢署去年已依詐欺、背信等罪嫌,起訴慶富董事長父子陳慶男、陳偉志等人,一審也已判決有罪,其中陳偉志去年六月間棄保潛逃,已發佈通緝。
慶富案爆發後,獵雷艦無法建造,國防部因此向慶富求償,包括技術服務案費用、獵雷艦專屬戰鬥裝置費用、相關人員赴義大利出差的交通、餐費、延遲違約金及律師等費用,向慶富求償七千七百多萬元。
法院審理指出,慶富興建造艦廠房、修訂建造工作計畫書、修訂建造細部規範書等工作均已逾期;銀行也對慶富聲請假扣押六十四億餘元。
且陳慶男也被依違反銀行法判刑二十五年、併科罰金一點五億元,也因銀行法被執行二億八千萬元,確定無法辦理第三期預付款保證書更替作業,財務困難難以履約,已構成解除契約事由,且可歸責於慶富,自應負賠償違約金的責任。
法院認定,慶富應賠償國防部已付出的獵雷艦建造、技術服務費五千四百餘萬元,獵雷艦戰鬥裝置費用八百八十萬元,赴義大利監造第一艘獵雷艦的相關費用一千餘萬元,共計約七千三百二十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