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宰活禽 嘉查獲屠體35隻

嘉義縣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小組查獲王姓業者違法私宰活禽。 (記者張誼攝)

記者張誼/嘉義縣報導

嘉義縣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小組二十九日深夜,在水上鄉一處偏僻鐵皮屋,查獲王姓業者違法私宰活禽三十五隻,當場沒收屠體送化製場焚化,並依違反畜牧法規定處三萬五千元罰鍰。

查緝小組由縣府農業、警察、衛生、環保、防疫、經濟發展與農委會防檢局等跨局處單位組成,將不定期訪查遭檢舉的違法屠宰場所。今年聯合稽查五十八場次,今查獲一處違法私宰。

農業處表示,未在屠宰場屠宰供食用的家禽,或販賣未經屠宰衛生檢查家禽屠體者,依畜牧法處二萬以上十萬以下罰鍰。如致危害人體健康情節重大或再犯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呼籲私宰業者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