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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住宿式機構補助 申請至明年3/1止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配合衛生福利部公告「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符合條件者最高可申請補助六萬元,去年補助金額達二億六百萬元以上,減輕超過三千六百個家庭的經濟負擔。為提供民眾更便捷的申請服務,衛生局今年特設立單一窗口及專人協助,請有需求的民眾把握時間,於明年三月一日前提出申請。
衛生局表示,台中市住宿式機構服務的使用者,只要同時符合三項條件,最高可申請補助六萬元。包括入住機構類型為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機構、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以及機構住宿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等;今年整年度實際入住天數達九十天;一0八年所得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者。
衛生局長曾梓展指出,此補助方案自一0八年十月十五日開辦以來,受到市民肯定,一0九年已有三千六百人以上申請,今年將持續發放,減輕照顧者經濟負擔。台中市依機構類別分設五個申請補助服務窗口,提供專人服務,申請案隨到隨辦,提供便利性、就近性、即時性等三大便捷服務,可縮短民眾等候時間,更可降低民眾往返奔波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