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千棟大樓未設管委會

高雄城中城大樓大火造成46人死亡,15日上午有死者家屬請來法師舉行招魂儀式。(中央社)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高雄城中城大樓大火引發早期大樓未設管理委員會、無人管理的討論。內政部長徐國勇十五日指出,二十六年前修法要求大樓設置管委會,但未溯及既往、僅要求分層輔導,一點八萬棟的大樓已輔導完成一半,仍有七、八千戶在努力中,將修法補破網。花蓮縣政府昨開第一槍表示,針對未設管委會集合大樓擬訂定相關罰則,必要時執行斷水斷電。

徐國勇昨中午在立法院前表示,八十四年「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全面實施並要求設置管委會,當時法律沒有溯及既往,未強制要求設置管委會。但第五十五條有規定,針對現存、取得使用執照的大樓,由各地方政府分區、分級、分層,進行管理輔導。

徐國勇指出,遺憾的是近來發生幾件火災傷亡,都是複合式住宅大樓,像是幾個月前中部大樓的火災,也造成數人傷亡,同樣也是曾經繁榮的商業層,後因沒落致無人管理、年久失修。

由於城中城商場已沒有營業,不是純粹集合住宅,也不是十六層以上,只有十二層,又是住商混合的複合式大樓,因此不必申報。對於這些漏洞,內政部將要求消防署、營建署一起設法讓法規更加精進。

徐國勇強調,當時的立法結果是「輔導」,也不溯及既往,因此無法強制設管委會,這次會將法律導入正軌、補破網,也就是對於八十四年以前的複合式住商混合大樓,若中間層停止營業,將有相關公安申報的規定。

這類中間層商辦不再營業,但商場所占面積,所有權人可能超過整棟大樓的一半,住商混合的結果造成產權複雜,不再營業後,所有權人也可能不想負擔管理費,導致難以成立管委會,這也會將透過立法解決。

此外,外界質疑老舊建物都更改建效率緩慢,認為是容積獎勵誘因不足導致。營建署對此回應,「容積獎勵不是改建的萬靈丹」,從危老與都更重建成效可知,程序明確才是推動關鍵。內政部已訂有都更審議指引及都更作業手冊,將引導地方政府落實執行加快審議效率,以改善都市居住環境。

花蓮縣政府建設處昨發出聲明指出,縣內公寓大樓約七百棟,其中成立管委會的僅二百五十棟,縣府將訂定相關罰則嚴懲,必要時甚至執行斷水斷電,以維護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