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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500元 屏市首推振興消費券

屏東市代理市長程清水(右二)、代表會主席蕭國亮(左三)聯袂預告,將發放每位市民五百元振興消費券。(記者毛莉攝)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市公所創全國各鄉鎮市之先,約二十萬市民自十二月三十一日起,每人將可領到屏東市專屬的五百元振興消費券,使用期限至明年三月底。

屏東市民代表會日前通過市公所提出的發放屏東市振興消費券議案,希望能在疫情趨緩後刺激消費,活絡屏東市經濟,讓防疫期間生意受到影響的店家有所助益,各里辦公室已接獲市公所通告,將協助向里民及店家宣導消費券領取及使用須知。

屏東市代理市長程清水、代表會主席蕭國亮四日聯袂表示,這次屏東市發放振興消費券,連同印刷費約動支一億零五百萬元。約二十萬市民,每人可獲五張面額各一百元的消費券,只要十一月十六日前設籍屏東市的市民及新生兒均可領取,全市五十九里將從十二月三十一日起至明年一月十六日,分三梯次領取。

程清水說,若錯過三梯次領取時間的市民,可於明年一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七日至市公所領取。造冊基準日前出生並於法定期限完成申報戶口的新生兒,統一於明年一月二十日在市公所領取,公所將寄發領取通知單,請市民依照排定的時間以及地點前往領取。

委託代領須檢附切結書、代領人身分證及印章,屏東市振興消費券只能在屏東市使用,不得用來繳稅、罰單及規費,使用期限至明年三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