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錦晴∕台東報導
日前甫通車的富岡漁港外環道路東56線海濱大道,被民眾檢舉工程單位疑似把廢棄物埋進沙灘。環保局接獲檢舉前往開挖,發現確實有漁網和廢輪胎等被埋在沙灘,但非工程廢棄物;工程單位表示,因要舉辦通車典禮,暫時埋放,環保局已要求工程單位限期移除。
富岡濱海景觀大道東五十六線工程於十一月十四日舉行通車,由原本約五米道路拓寬至全段十二米,通車後將解決富岡社區至小野柳段尖峰時段壅塞情況,為台十一線富岡地區交通瓶頸路段提供分流。
但有民眾在通車典禮前幾天,拍到工程車疑似開到正在施工的沙灘倒下廢棄物,還用怪手挖洞埋進沙灘裡,因而向環保局檢舉。
環保局十六日派人稽查開挖,挖出廢輪胎、廢漁網、漁具等廢棄物。檢舉民眾指出,應該不只那些,把海邊廢棄物都埋進沙灘,太誇張了。
環保局指出,工地負責人後來發現後有即時制止,並排除是工程廢棄物,但確實是施工廠商埋的。
縣府建設處表示,由於海濱大道要舉行通車典禮,附近住家的許多廢棄物丟棄在沙灘附近影響美觀,施工廠商於是協助民眾代為處理,只是沒想到會埋進沙灘。這是廠商暫時性的處理做法,環保局也要求廠商立即移除,否則依廢棄物清理法裁罰六萬到三十萬元,預計這兩天就會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