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換新機車 最高補助5千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環保署表示,機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將自民國一0九年起施行,針對二行程及四行程一至四期燃油機車,若汰換並新購電動機車或七期燃油機車,最高可補助新台幣五千元。
為加速國內燃油機車汰舊並鼓勵換購電動機車或七期燃油機車,環保署發布「機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草案,宣布自明年起至後年為止,只要淘汰二行程及四行程一至四期燃油機車,並新購電動機車或七期燃油機車,最高可補助五千元。
補助辦法草案規定,若是淘汰二00七年六月三十日前出廠的燃油機車(含二行程與四行程),並於明年新購重型電動機車、七期燃油車可補助五千元,新購新款輕型、小型輕型電動機車補助三千元;若是二0二一年起汰換並新購重型電動機車、七期燃油車可補助三千元,新購輕型、小型輕型電動機車補助一千元。惟每人限制補助一輛,過去曾申請新購電動輔助自行車補助辦法、新購電動自行車補助辦法、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辦法申請電動二輪車補助者,不能再次申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