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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女性夜班權益 明年勞檢

 

工鬥團體九日下午至勞動部前舉行記者會,要求勞動部應對勞基法夜間工作保障修法提出立場。(中央社)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大法官釋憲判定限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違憲,勞動部將修法寫明妊娠、哺乳期仍不得執行夜間勤務。多個勞工團體九日到勞動部前召開記者會,呼籲勞動部重視勞工夜間工作安全及權益,勞動部回應表示,後續修法,工會及勞資會議有一定角色。

勞基法限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條文日前遭大法官宣告違憲,工鬥也在八月底召開記者會,訴求勞動部應透過修法,保障所有夜間工作勞工的安全衛生設施、交通工具或宿舍等。

勞團表示,目前不分黨派立委同樣主張夜間保障不分性別,及保留集體協商權,呼籲勞動部應立刻表態支持這些真正保障勞權的修法方向,並盡速在此基礎上提出勞動部修法版本。

勞團也提到,目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中,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的勞工代表僅佔三分之一,應將勞工代表提高到二分之一以上,才能有效促進各事業場所的夜間工作職安衛措施落實,也呼籲勞動部應對值日(夜)做出明確的定義,避免有雇主將值日夜名稱更換,卻換湯不換藥、一樣不給勞工加班費。

勞動部回應指出,勞動部重視夜間工作的職業安全衛生,日前已發布「職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並規劃將夜間工作相關行業納入明年專案檢查重點實施對象。

勞動部也提到,有關女性勞工夜間工作條文,未來修法方向朝一些原則規劃,包含不分性別,夜間工作權益保障一視同仁,母性保護規範絕對不打折,會寫明妊娠、哺乳期仍不得執行夜間勤務,並尊重個別勞工意願,但工會及勞資會議仍有一定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