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因應國際新冠肺炎疫情仍嚴峻,台北市政府呼籲工作性質為「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的場所(域)工作人員,新冠病毒實驗室工作人員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經濟部、勞動部、教育部、衛生福利部業管的部分場所(場域)人員、公費新冠疫苗接種對象第一、二、三、七類對象及矯正機關與殯葬工作人員,必須於十二月十七日前應完成二劑疫苗接種。
北市府表示,工作性質特殊者接種疫苗可逕至中央公費新冠疫苗預約平台登記預約,或至北市三十三家醫院特別門診預約的醫院施打,也可於十九個個接種點現場掛號,若機關行號需接種同一種廠牌人數超過五十人,可向北市衛生局登記媒合醫療院所專診施打。
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十二月五日及八日公告,倘未完整接種二劑疫苗且滿十四天,自明年一月一日起,須每週一次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後,新進人員則應提供自費三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始得提供服務。
北市府指出,十二月二十一日前接種莫德納疫苗第一劑、第二劑或追加劑者,還可獲得一百元等值商品禮券,尚未完成接種疫苗民眾應儘快完成施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