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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通過海砂屋自治條例 未來可限期強制拆除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議會定期會17日敲槌閉會,會中三讀通過「新北市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處理自治條例」草案,針對高氯離子建築物(俗稱海砂屋)擬定自治條例,新增限期強制拆除重建等強制作為,並針對釘子戶祭出最高6萬元罰鍰,可連續處罰,必要時將斷水斷電,盼加速市轄海砂屋重建速度,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全案待內政部審查後即會公告實施,最快農曆年前可以正式上路。
新北市工務局指出,新北市境內列管之海砂屋共有113件,因以往沒有條例強制約束,導致拆除重建進度延宕,影響公共安全。為此,新北市政府制定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處理自治條例,針對民國84年6月30日以前申報施工勘驗之建物辦理海砂屋的實施鑑定、補強防蝕、拆除重建及補助等相關事宜,保障民眾權益及居住安全。
工務局長詹榮鋒表示,自治條例訂有海砂屋限期停止使用及限期拆除之認定標準,建築物所有權人若違反條例逾期未拆,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必要時可依建築法規定強制拆除,拆除費用由所有權人負擔;針對不願搬遷的釘子戶,則可連續處5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必要時得依行政法規定停止供水、供電。
詹榮鋒說,為了加速海砂屋拆除重建速度,避免因時間過久造成建築物老化、降低安全性,海砂屋完成拆除後可依照主建物面積,向工務局申請補助,每平方公尺補助新台幣20元,每戶最高補助20萬元,但在核定後超過3年未拆除之海砂屋,補助費用則每年遞減至最低20%。
詹榮鋒還提到,海砂屋拆除後,未來可搭配多元都更機制,依基地條件自行選擇最佳重建方式,向市府申請防災都更、危老重建、一般都更等多元都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