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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副刊>致我親愛的手殘
■古家榕
午後路過咖啡店,看見裡頭兩個少女,正興致高昂自拍著。明艷的笑臉如小石,咚地投進心底泛起漣漪。遙想自己年輕時,也曾萌發此等少女心,可惜那悸動的小火苗,輕易被我顫抖的右手指尖,咻,掐滅了。
那是Nokia3310猶在神壇、Motorola分庭抗禮的年代,身為青春洋溢的高中女孩兒,手機最大的意義,除去與家人聯繫、跟曖昧對象傳簡訊,就是躲在房間研究自拍了。
說起自拍,竅門不過四個字「小臉大眼」。彼時,尚無開拓事業線的賣肉風氣,更未推崇法老王的蛇精下巴,一雙故事飽滿的眼眸,已屬殿堂級的追求。可儘管本人孜孜矻矻,仍在按下快門的瞬間,手抖,啪嚓照出張鬼影幢幢。
想當年,「自拍桿」仍不知在何處渾沌,我僅能咬牙自立自強,終在大拇指堪堪練出二頭肌的時刻,拍出張「光可見人」的照片──光可以見人了,美感什麼就別提了。
你問我,那傾城勾魄的眼神呢?
只在此山中,雲深不知處。
我的手殘,好似是扶不起的阿斗。無論練得何等鞠躬盡瘁,畢竟孤臣無力可回天,拍出來永遠印象派一片。只好將我的自拍夢,跟粉紅少女心作伙收拾打包。
如今回想,所謂的迷濛大眼,是柔軟內在的展現吧?模糊的照片裡,藏著初探觸角、亟欲被呵護的自己。自拍剎那的手抖,許是下意識對顯露柔弱的抗拒──十七歲,正是看重自尊勝於一切的年紀──所以,企圖拍出最美好的自己;所以,直覺抵制示弱的自己;所以,終是選擇扔開手機,將所有眼淚怯懦,與破碎的情愫共同打包,高高仰起脖頸嚥進心底。
親愛的手殘,是青春期一次稚拙的探索和嘗試。它側寫了自己的脆弱,也曝光我不成熟的驕傲。現在的我,漸能坦然接納人生的陰晴圓缺,並堂而皇之地,執起我的手殘,荼毒眼前每個值得紀錄的當下。
至於我見猶憐的雙眸呢?我想,還是留給小說女主角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