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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停車格內車輛肇逃 汐止警透過監視器將肇逃男通知到案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汐止區秀峰路運動場旁停車格,19日17時58分發生一起汽車碰撞路旁車輛肇逃案,轄區汐止警分局汐止派出所員警獲報後到場處理,經了解為陳男(52年次)駕駛自小客車行經上述地點時車輛向右偏移,碰撞路旁停車格內車輛,該車再推撞前方自小客車,造成2車分別車頭及車尾損傷,陳男撞車後並未報警處理而逕行離開。
汐止警分局指出,汐止派出所員警到場後先通知2台事故車輛車主、並經監視器分析將肇逃之陳男通知到案,全案以交通事故程序受理,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違規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