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醉酒駕撞飛一家4口 市長陳其邁要求從嚴從速偵辦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高雄市26日晚發生黃姓男子酒後駕車撞上過斑馬線的林姓一家4口,造成林妻范姓女子當場失去生命跡象,林男2名10多歲的女兒送醫院救治中。警方查出黃男已有2次酒駕紀錄。市長陳其邁於第一時間接獲警察局報告後,指示酒駕肇事致死案件人神共憤,於法不容,要求警察局從嚴從速偵辦,決不寬貸。另建請高雄地方檢察署聲押、高雄地方法院重判,以儆效尤。

另,新興警分局26日晚也通知黃嫌同車友人趙男到案,趙男表示當下有規勸黃嫌,且自身並無飲酒,欲協助駕車載黃嫌返回住家,但黃嫌堅稱可以駕車,隨即將車鑰匙拿走。但警方詢問後,仍將趙男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35條,第8項告發,罰緩600至3000元。黃姓犯嫌酒後仍貪圖一時方便,駕車肇事致他人死傷,犯行嚴重,新興警分局也一併譴責並追究鹽埕區咖啡店店家未予以規勸攔阻之責。

警方調查,26日晚上7時20分接獲報案,在前金區河東路、國民街口發生汽車與行人之交通事故,肇事駕駛人黃男(38歲)駕駛BMW自小客車行經該路口撞上4名行人(3女1男)而發生車禍,目前已知范姓女子(37歲)急救後宣告死亡,其餘3人為范女的先生及2名女兒,送醫時意識仍清醒,皆為頭、手及腳部等擦挫傷。黃嫌經酒測,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訊後將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警方查出黃嫌係於26日下午4時許,在高雄市鹽埕區某咖啡店與朋友一同喝酒,自備威士忌,約於晚上7時貪圖方便,仍酒後駕車欲返回小港住家。本案黃嫌曾於民國95、98年皆有酒駕遭取締紀錄,目前無汽車駕駛執照,酒後泥醉仍執意駕駛,有不確定殺人重之故意,警方將依不確定故意殺人罪、酒駕肇事致死方向偵辦。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將酒後駕車列為交通大執法取締重點項目之一,經統計高雄市今年度酒駕肇事案件比起去年共減少40件;另新興警分局轄區酒駕肇事案件,今年度較去年相比較,減少4件。

新興警分局呼籲年終聚餐活動多,警方將針對轄內易肇事或易發生酒駕時段及路段(如KTV、餐廳等易飲酒場所周邊道路)持續規劃勤務,提高執法強度,並增加機動巡邏頻率,防制交通事故發生。同時新興分局仍然深切呼籲民眾飲酒後切勿駕車,以免害己害人,千萬不要存有僥倖心態。餐敘中如有飲酒,可找代駕或同行友人開車,以避免發生事故危害他人及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