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顏寬恆土地房產案,國產署中區分署一月日下午前往龍井區龍目井段水裡社小段433-6地號土地會勘,外界關心市府未派員,台中市政府都發局五日澄清,市府獲報後請公所查報,公所去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到場勘查,針對該土地使用是否違規,依國產署認定的違規樣態依規裁罰,不因未派員會勘而受影響;另針對南屯區楓樹段八十七地號公保地違建案,已開立認定書並通知所有權人自拆,依規監督至違建拆除完畢。
都發局昨天表示,四三三-六地號位於龍井、沙鹿交界疑涉違建部分,已函請公所查報,龍井、沙鹿公所去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到場勘查,四三三-六地號屬台中港特定區計畫範圍內的保護區,應依都市計畫法土地管制使用,是否違規由土地管理機關認定,都發局將待國產署中區分署會勘紀錄後,依其認定違規樣態依規裁罰。
都發局強調,國產署基於土地管理機關權責辦理會勘,按往例無規定地方政府一定要參加,違建依建築法相關規定處理有其查處程序,都發局查處違建均依規辦理。
農業局說,四三三─六地號國有土地使用管理應由都市計畫法權責機關依都市計畫法辦理,財產署中區分署已於一月四日就其一月三日會勘資料檢送給農業局,依所附現場照片未作農業使用,農業局依農業發展條例第六十九條規定通報都發局等相關權責機關辦理。
另有關南屯區楓樹段八一七地號公保地違建案,都發局指出,南屯區公所查報後,為釐清查報資料,都發局去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派員現場複查,開立認定書通知所有權人自拆,市府依規監督至違建拆除完畢,秉持一貫立場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