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男喝茫了走上國道 草衙警即時救援

男子喝茫了走上國道,幸好草衙員警即時救援,男子一再向員警致歉。(記者蔣謙正翻攝)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一位五十歲的黃姓男子十六日晚上在小港區宏平路的海產店與同事聚餐,酒過三巡後還是欲罷不能,正逢年節將近,黃男便決定和同事前往公司老闆位於嘉義的住處,繼續陪老闆續攤,但黃男步出海產店後找不到同事,於是便沿著往北的路徑想要邊走路邊攔計程車搭乘,但竟然走上國道,幸經草衙警即時救援,才解除危機。

黃男向警方說,他憑著記憶中往嘉義的方向一路行走宏平路、中山四路前行,熟料一走就走上了高速公路。深夜兩點多行駛國道的駕駛人,發現路肩有路人行走即報警處理。前鎮警分局草衙派出所巡佐陳庠菻、警員許芮瑄獲報後立馬驅車前往,在國道一號末端北上371K的位置發現正在行走的黃男,立即將巡邏車停在黃男身後保護他,並上前關心為何會在夜深人靜的時候走在高速公路上。

警方先將黃男就近載下五甲交流道後,黃男才向警方說明原委,表示因為聯絡不上同事又叫不到計程車,為了赴約續攤才會一路步行,警方了解前因後果後先肯定黃男酒後不開車的行為,但對於深夜時段走在國道的行為十分危險,提醒黃男下回飲酒後要注意自身安全,警方也幫忙黃男代叫計程車,讓黃男上車確認安全無虞後才離開。行人行走國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