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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協約勞靠 東陽實業樂分享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台南市企業工會有五十二家,勞工局已成功輔導卅二家企業工會和資方簽訂團體協約,以簽訂團體協約的企業工會家數來說,台南為全國最多,勞工局十日邀請東陽實業廠分享,成功簽訂團體協約過程,勞資雙方將利潤分享概念納入團體協商中,員工有感,樂在工作,達到勞資雙贏。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團體協約係工會與雇主協商成果,較能保障勞工利益,法律位階及效力高於工作規則。
勞工局邀請邀請東陽實業廠助理副總黃丁助、工會理事長胡尚禮現身說法,分享勞、資雙方如何透過協商化解分歧,成功簽訂團體協約的過程。
黃丁助表示,東陽公司「以人為本」,制度以「人」為出發點,體認勞工是資方最大資產。
胡尚禮指出,工會擬定團體協約草案向資方邀約協商,工作薪資的保障與避免過勞的假期排休,是勞工最重視環節;工會對資方的協商主軸,就是將利潤分享,明確納入團體協約的新增條例中,與勞工達成利潤分享,讓員工安心且樂在工作,為公司創造更大利益,達成雙贏。
王鑫基說,經過勞工局多年推動及勞資雙方努力,簽訂團體協約家數成長,也提升團體協約質量,不論是優於勞動法令的勞動條件或利潤、盈餘分享,及工會同意權與工會安全條款等,都具體納入團體協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