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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房客狠心棄犬 被家畜所重罰11萬3千元
記者張誼/嘉義縣報導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去年五月接獲民眾通報,在中埔鄉和興村某民宅飼主已一個多月沒回家,獨留二犬隻自生自滅,期間全靠鄰居投餵存活。案經家畜所派員會同警方與房東救出犬隻,所幸犬隻健康狀況良好。
針對該飼主未對所飼養犬隻完成絕育、寵物登記與施打狂犬病疫苗等情事,家畜所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與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等規定,開罰八萬三千元。另該名飼主經家畜所多次約談仍避不見面,再依動保法加罰棄養三萬,裁罰累計達十一萬三千元。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表示,本案為去年五月民眾通報案件,通報民眾表示其所居住社區某出租民宅飼養二犬隻,常因飼主不在家導致犬隻因饑餓吠叫。這次該飼主更長達一個多月沒回家,鄰居不忍心犬隻挨餓,便由門外投食,並通報嘉義縣動物緊急救援專線。
經家畜所追查,發現該民宅為由林姓民眾所承租,且超過一個月未回租屋處,並經多次通知應立即改善仍避不見面。家畜所會同警方與房東開門而入,租屋處環境非常髒亂且散發惡臭,二犬隻則由家畜所依危難動物帶回安置,現場民眾紛紛痛批該房客惡劣行徑,所幸經獸醫師檢查僅有皮膚病與些微脫水,健康狀況尚良好。
依動保法規定,未為寵物完成絕育者可開罰五萬至十五萬元,未完成寵物登記者可開罰三千至一萬五千萬元,未完成狂犬病預防注射者,則可依動傳條例開罰三萬至十五萬元。
本案經查林姓民眾未依前述規定完成飼主責任,且經多次通知仍不作為,再依動保法加罰棄養三萬元,裁罰累計達十一萬三千元。所幸該犬隻經熱心民眾協助才未發生憾事,呼籲飼主應善盡飼主責任,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