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與球員工會簽團體協約

中職與球員工會簽團體協約,確定國際賽權利義務。 (記者陳建興攝)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中華職棒大聯盟25日與職棒球員工會舉行團體協商協約簽約儀式,為國內史上首份職業運動團體協約,確定球員參加國際賽的責任義務,中職會長蔡其昌表示,這是台灣職業運動歷史性的一刻,希望能起領頭羊的作用。

球員工會表示,有鑑於2017年亞洲職棒冠軍爭霸賽的出賽爭議,球員工會自2017年啟動「定義中華職棒大聯盟職業棒球選手之出賽責任義務」團體協商議題,歷經與中職聯盟4年共11次協商後終於達成共識。

蔡其昌指出,這份協約從2017年就開始談,感謝前任中職會長吳志揚,「從他的時代就開始關注這個題目,願意聽球員的心聲,我上任之後這個事情換我接手,多次指示要趕快塵埃落定。」

統一獅隊球員陳傑憲今年接下球員工會理事長,代表出席協約簽約儀式,陳傑憲表示,參與工會協商這幾年,看到有前面學長的投入,才會有現在這麼好的環境,「這些年我學習到很多、也體會到自己的責任,我會代表工會延續跟聯盟的正向互動,一起努力把規章裡面的制度變更完善。」

前球員工會理事長、現任工會退輔政策發展委員會主委周思齊表示,這份團體協約簽署之後,還有很多要一起努力、推廣的議題,「下一個包含退輔政策,也請大家多多指教,我也會幫助傑憲。」

目前中職球員加入工會的比例大約是85%,雖然不是全部球員都有入會,不過球員工會回應,在國際賽出賽的部分,因為球員是被動入選國家隊,目前這份協約沒有任何禁搭便車條款,非工會會員也可以享受相關權益。

球員打國際賽相關的權利義務確定之後,球員工會表示,接下來將持續與聯盟積極精進制度,針對長久存在於規章內的「契約談判流程(含保留名單)、球員流動相關制度、肖像權、各種身分之制式契約、仲裁制度」等議題接續發起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