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縣醫院與住宿式長照機構於3月1日起有條件開放訪客探視

台東縣醫院與住宿式長照機構三月一日起有條件開放訪客,訪客須出具自費篩檢陰性證明。(記者鄭錦晴攝)

記者鄭錦晴/台東報導

配合中央新冠肺炎相關鬆綁規範,台東縣內醫院及住宿式長照機構,除例外情形外禁止探視,將自三月一日起同步調整為有條件開放探視,訪客須出具探視前三天內採檢自費篩檢陰性證明。

衛生局表示,縣內各醫院自三月一日起除例外情形外,有條件開放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包含RCC)、精神科病房、慢性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及有身心障礙、病況危急者探病。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一時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二名訪客為原則。

另住宿式長照機構探視應遵循「衛生福利機構與榮譽國民之家因應COVID-19訪客管理作業原則」辦理,包括落實預約制、實聯制、詢問TOCC及限制有感染症狀者進入、每位住民每次訪客人數不可超過三人、不同住民訪客間維持社交距離、進入住房探視每住房每時段原則上僅開放一位住民接受訪客探視、全程佩戴口罩等。未來將持續視疫情發展,調整相關應變策略。

衛生局籲連假期間,民眾持續落實防疫措施,維持個人衛生好習慣,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