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長盧秀燕一日於市政會議宣布,台中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拍板定案,調高多屋族的房屋稅,也就是俗稱的「囤房稅」,針對持有非自住房屋訂定差別稅率,三戶以下每戶將按二點四%稅率課徵;四戶以上每戶按三點六%稅率。
盧秀燕強調,此次稅率調整目的為平抑房價,有高達九十二%民眾不受影響,修正草案將於三月送台中市議會審議,如通過實施,增加稅收將「專款專用」於青年及弱勢租屋補貼,落實居住正義。
台中市為全國第二大城,高達二八一萬位市民有居住需求,長久以來政府推動「住者有其屋」,但持有房屋數應該合理;目前有些房屋集中在少數人手裡,變成少數人掌控大多數人需求,不符合居住正義。市府希望透過擴大自住用及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的差距,使稅制更符合社會正義,同時也希望藉由課徵非自住住家房屋較高稅率,讓持有較多房屋的屋主,釋出房屋,達到平抑房價的效果。
地方稅務局長沈政安表示,依內政部資料顯示,台中市房價指數偏高,建議市府研擬囤房稅,實施居住正義;六都之中,目前除台北市及桃園市實施高囤房稅率外,台南市才剛通過修法,這是各地方政府的趨勢。如順利修法通過,將自今年七月開始實施,稅額會反映在明年五月的房屋稅單;增加的稅收將投入青年或弱勢家庭租金補貼,減輕這些族群的資金負擔,降低租稅轉嫁對弱勢房客的衝擊。